实验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育才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校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5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RXGK- 2、项目名称:扬州育才实验学校校服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项目总预算:万元(三年)。 5、采购需求:扬州育才实验学校购拟置学生四季校服。 本项目分为A、B两包,可以兼投,不可以兼中;评标顺序为先A包、后B包(A包的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不参加B包的评审)。其中: A包:负责学生春秋季、夏季的校服及配套采购,预测需求量个学生,最高单价限价为元/套(春秋装)、00元/套(夏装); B包:负责学生冬季的校服及配套采购,预测需求量个学生,最高单价限价为元/套(冬装)。 上述需求量为学校预测的三年校服需求量,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属于代办性质,实行学生自愿购买原则,因此最终实际采购数量由学生订购数量而定。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校服设计(含式样、颜色、校标等)、打样,并提交采购人最终确认后方可进行制作;得到具体尺寸、数量后60天内完成首次供货,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以后每批次供货、数量、地点、时间,采购人可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投标人应无附加条件符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期内,如出现校服质量检测不合格或学校对校服质量、供货情况及售后服务不满意或其他重大问题,甲方可终止合同。 8、样品要求: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9、报价要求: 9.供应商报价需报校服单价,最终采购单位按照此次中标单价标准,以实际需求量按实结算! 9.2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每个分包最高单价限价,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9.3投标报价包括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设计、全部设备、所需附件、备品、备件、运输、仓储、调换、检测、验收、保险、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及质保期间等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物价上涨因素等)。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未考虑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报价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年2月-年4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年2月-年4月)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供货承诺书(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一: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5、6两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两项。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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