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的采购公告
为打造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校服的育人功能和作用,依据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诚招具有一定规模及制作经验的专业服饰生产企业承担高一新生校服的生产制作工作,欢迎有意承担该项目的企业报名。 一、项目名称:焦作十一中高一新生校服生产制作 二、生产期限:30日历天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采购内容:高一新生校服生产制作 五、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企业或厂家。 2、注册资金万元及以上。 3、校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上需有生产能力;并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内容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ISO、OSAS。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本项目不允许委托加工或代加工。 7、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在册正式员工(由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校服销售业绩,年至今具有2个30万元以上销售业绩,提供证明文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同时需提供质检报告。 六、报名要求:具有服装生产、销售资质的企业,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11月22日前 八、报名地点:焦作市第十一中学德育处 九、联系人:常老师() 许老师() 焦作市第十一中学 年11月7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原来穿校服还有这么多在好处! 爸爸,别再开校服厂了,好吗? 到年国内校服市场规模有望达至亿元 惠安,中国校服之都 为了生活,每天起早贪黑! 推广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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